博鱼体育- 博鱼体育官方网站- 最新网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佈 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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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對定點醫藥機構申報的醫藥費用,經審核應當由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與定點醫藥機構進行結算,不應當由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應當按照政策規定和服務協議約定拒付費用。對定點醫藥機構違反服務協議約定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務協議,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暫停或者不予撥付費用、追回違規費用、中止相關責任人員或者其所在部門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直至解除服務協議。


